浙東諸地,靈山秀水,引無數文人墨客魂牽夢繞。山川之詩情在景在人,而尤以唐為盛。西陵渡口,臨海古城,沿江而行,朔江而上,一路尋唐,明珠璀璨。詩意畫卷鋪就了浙江文脈,也激發了浙江人民生生不息的精神動力。
2018年,浙江省在全國率先提出建設四條詩路文化帶,“浙東唐詩之路”便是其中重點打造的文化、文明高地之一。為建設“山水畫卷、古越文脈、吟誦千載、傳承萬代”的“浙東唐詩之路”,傳承發展深厚的優秀傳統文化,擦亮“詩畫浙江”金名片,特舉辦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以下為征稿相關事項:
一、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浙江省委宣傳部、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浙江省作家協會
承辦單位:浙江省美術家協會、浙江展覽館、《江南》雜志社
二、
組織委員會
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組委會由主辦、承辦等單位有關領導組成。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征稿等具體事宜。
美術征稿辦公室主任:王敏杰(浙江省美術家協會副主席、副秘書長<主持工作>)
詩歌征稿辦公室主任:江離(浙江省作家協會詩歌委員會副主任、《江南詩》雜志編輯部主任)
三、
征稿要求
內容:圍繞“浙東唐詩之路”進行創作,凝練彰顯“詩心自在”的文化內涵,挖掘擦亮文化名山、人文水脈、森林古道、歷史遺址、名城古鎮、詩路古村等詩路“珍珠”,充分展現唐詩之氣象、浙東之氣韻,突顯山水之優渥、人文之淵博,據此進行藝術創作,要求主題突出,內容健康,意境深遠,情景交融。
參賽對象:海內外美術家、詩人及美術愛好者、詩歌愛好者均可投稿。
四、
美術征稿相關事項
(一)作品要求
美術作品的種類包含國畫、油畫、水彩(粉)畫、版畫等,每幅作品不大于200cm×200cm,入選作品由組委會負責統一裝裱。
(二)投稿方式及評審規程
1、初評:參賽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張(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要求身份信息真實、準確有效)、標題(作品名稱)、畫種、地址、郵編、聯系電話。收作品照片時間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收到地郵戳為準。初評將評選出200件作品參加復評,初評結果將在“浙東唐詩之路”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布,初評未入圍的作者不另行通知,作品照片不退。
收件地址:杭州市下城區建德路9號浙江省美術家協會
郵編:310006
收件人:魏夢云
聯系電話:0571-87020621
2、復評: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原作參加復評,并填寫《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投稿登記表》,連同身份證復印件隨作品一并郵寄。
入圍復評的作品無需裝裱,作品一旦入展,由組委會統一裝裱。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美術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移動電話+郵寄地址)。郵寄的原作作品請作者自行保險。復評作品寄送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終評:初步定于2021年4月中旬在杭州舉行,從200件復評作品中評選出100件入展作品,并在100件入展作品中評出20件獲獎作品。入展作品和獲獎作品將在“浙東唐詩之路”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示評審結果。
4、聘請國內專家組成本次活動評委會,制定評審細則、評審工作流程和評委守則,明確違規的處理辦法,確保評審公開、公平、公正。臨摹、抄襲或不符合投稿要求者,不予評審;評審提倡文化內涵,注重創作規范。浙江省文聯機關紀委全程參與本次大賽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
(三)美術展覽
擬于2021年6月在浙江展覽館舉行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作品展覽,屆時將展出入展及獲獎的美術作品100件、全國美術名家特邀作品30件(特邀作品的尺寸不受限制)。在杭展覽結束之后,可以視情況,去天臺等“唐詩之路”的沿路市縣進行巡展。
(四)作者待遇和相關責任
1、向20名獲獎作品的作者頒發獎金、證書;向其他80名入展作品的作者頒發入展證書,并贈予本次展覽作品集。
2、獎項及獎金設置:一等獎3名,每名獎金3萬元;二等獎7名,每名獎金2萬元;三等獎10名,每名獎金1萬元(以上均為稅前)。本次活動舉辦單位對獲獎作品的收藏,具有優先權,具體收藏費用另議。
3、本次活動獲獎作品獎金、入展作品證書由承辦單位負責在評審工作結束后三個月之內發放。參展美術作品在活動結束后,由組委會辦公室退還作者。
4、主辦方擁有參展美術作品的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權。
五、
詩歌征稿相關事項
(一)作品要求
詩歌作品包括新詩和舊體詩,新詩單首100行以內,組詩120行以內;舊體詩限3首,可附300字內釋文。
(二)投稿方式
采用電子郵箱投稿及紙質投稿兩種方式。
電子郵箱投稿時間為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24時)截止,將參賽作品發送至大賽稿件征集郵箱:jnpoem@163.com,聯系人:江離。
郵件標題須注明“浙東唐詩之路”詩畫大賽詩歌作品。作品以附件形式發送,格式為:Word文檔、宋體四號;內文須包括:參賽作品+作者簡介+身份證本名及號碼+聯系方式(移動電話+郵寄地址)。
紙質投稿收件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178號《江南》雜志社
郵編:310039
收件人:呂群峰
聯系電話:0571-85212216
信封上請注明“浙東唐詩之路詩畫大賽參賽作品”。
(三)評審規程
1、發布通知:在《浙江日報》《浙江在線》《浙江作家》《江南詩》等報刊、網站上發布征稿啟事。
2、成立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詩歌大賽工作辦公室(名單略)。
3、成立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詩歌評審委員會。委員會由5名新詩創作和研究者(詩歌專委會推薦)、5名舊體詩創作和研究者(浙江省詩詞與楹聯學會推薦)組成。
4、召開初評工作會議,由評審委員會集中審讀,從來稿中評出入選詩歌作品。評審工作定于2021年4月中下旬在杭州舉行,初評將評選出200件作品參加復評。初評結果將在“浙東唐詩之路”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布,初評未入圍的作者不另行通知,作品不退。
5、召開終評工作會議,從初選的200件作品中評出獲獎作品20篇:一等獎3名、二等獎7名、三等獎10名。
6、公示:評選結果在“浙東唐詩之路”微信公眾號、浙江作家網公示5個工作日。
7、發布:獲獎作品將作為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作品(詩歌部分)專題,刊發于《江南詩》詩刊。
8、浙江省作家協會機關紀委全程參與本次大賽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評審公開、公平、公正。
(四)作者待遇和相關責任
1、詩歌大賽設置一等獎3名,每名獎金8000元;二等獎7名,每名獎金5000元;三等獎10名,每名獎金3000元(以上均為稅后)。
2、獲獎作品的出版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活動主辦方有權對征集作品公開發表、結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覽展示等。抄襲或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不予評審。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參評費。
六、
其他
所有參展美術作品和詩歌獲獎作品均將收入《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作品集》,并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凡送作品參評、參展的作者,即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規定。
首屆“浙東唐詩之路”全國詩畫大賽組委會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