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現公開征集寧夏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小白楊”品牌形象標識(LOGO)。
一、征集時間征集期:2021年7月2日-7月25日;評審、公布期:2021年7月26-7月31日。
二、設計要求(一)品牌名稱。寧夏檢察“小白楊”。(二)品牌寓意。“小白楊”取義白楊樹“高大挺拔、力爭上游、無懼風雪、不折不撓”的精神,寓意希望所有罪錯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陷入成長困境的未成年人能夠像白楊樹一樣堅強,迎難而上,成長為參天大樹、國之棟梁。同時彰顯檢察機關盡最大努力保護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堅定決心。(未成年人是指不滿18周歲的人)
(三)格式要求。(1)LOGO構思新穎,簡單易記,視覺效果強,圖案清晰,簡潔明快,色彩搭配適當、醒目,文字圖形組合協調統一,易于識別傳播,適合各種載體刻制和運用。(2)提供300字左右的LOGO文字說明,簡要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內涵、釋義。LOGO作品應為圖片(JPG/PNG/PDF/AI/CDR/SVG/PSD)格式,尺寸297*210以上。LOGO也可以手繪。
三、投稿方式請將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單位、電話、通訊地址等的作品電子版發送至郵箱zf15909508395@163.com,文件名為“作者姓名+單位”。手繪作品請郵寄至銀川市興慶區北京東路41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余川(收)。
四、評審方式本次活動設立評審委員會,堅持公平、公正原則。評選結果將在“寧夏檢察”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設計費用評選入圍作品5件,每件給予設計費人民幣500元;確定的選用作品1件,給予設計費人民幣5000元,均頒發證書。設計費含稅金。
六、其他事項(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費用,來稿一律不退。應征作品須為作者原創,除參加本次征集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應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權利,如發生侵權糾紛,由作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取消參選資格。(二)最終確定的選用獎的作品著作權、使用權等相關權利全部歸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所有,并享有對選用作品的修改、注冊、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使用等。選用作品獎作者不得擅自使用或轉讓第三方,不再享有與該作品著作權有關的任何權利。(三)凡向主辦單位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啟事的所有條款,主辦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對本次征集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余川
聯系電話:0951-5926066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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