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打造楚雄“中國彝鄉·滇中翡翠·紅火楚雄”品牌,大力宣傳楚雄形象,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楚雄旅游形象標識(LOGO)和旅游宣傳口號。
一、征稿要求
(一)旅游宣傳口號
1.直觀簡易、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數控制在4至12字左右為宜;
2.主題鮮明、內涵豐富,體現楚雄州旅游形象和特色;
3.附簡要設計說明;
4.宣傳口號以A4幅面的word文檔保存提交。
(二)旅游形象標識(LOGO)
1.作品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廣告、網站、刊物、名片、平面宣傳、紀念品、宣傳品等多種用途);
2.主題突出、構圖新穎,充分體現楚雄州旅游形象和特色;
3.附簡要設計說明;
4.形象標識(LOGO)設計稿件尺寸為A4幅面(210mm×297mm),分辨率不少于300dpi。
二、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投稿,于2021年9月30日截止(以郵件到達時間為準)。
三、投稿方式
1.作品以電子版的方式投稿。投稿人須在提交作品時詳細注明姓名、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2.投稿郵箱:cxz3369826@163.com;電子郵件需在主題上標明“楚雄州旅游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LOGO)”字樣;
3.投稿確認聯系人:周女士,0878-6169549;李女士,15288554797。
四、獎項設置
(一)宣傳口號
一等獎1名,獎金6000元并頒發獲獎證書;
二等獎3名,每人獎金2000元并頒發獲獎證書;
三等獎5名,每名獎金1000元并頒發獲獎證書。
(二)宣傳標識(LOGO)
一等獎1名,獎金10000元并頒發獲獎證書;
二等獎3名,每名獎金3000元并頒發獲獎證書;
三等獎5名,每名獎金1000元并頒發獲獎證書。
五、組織評選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匿名評審,評選結果將在“紅火楚雄文旅資訊”公眾號上進行公布。
六、特別聲明
(一)應征作品應為作者原創,擁有完全知識產權。如應征作品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負責,活動組織方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
(二)應征作品一經入圍,著作權、版權、使用權均歸屬主辦方所有。
(三)所有征集的作品無論采用與否,概不退稿,應征者請自行保留底稿。
(四)作品獎金均以人民幣支付,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付,組織或個人在投稿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自理。
(五)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即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則。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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