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賽|2019臺北設計獎作品征集
一、關于臺北設計獎
臺北市政府規劃辦理「臺北設計獎」,以「Design for Adaptive City:為不斷提升的城市而設計」之精神,不斷的向全世界熱愛創意、設計的人士形塑「設計臺北、夢想臺北」的城市品牌意象,并公開征選杰出國際設計作品,打造臺北市成為創意設計匯流平臺,藉以發掘具商機潛力的創意設計、鼓勵社會設計意涵,主張設計使人類生活更美好更便利。
臺北市政府致力于將臺北市打造成為一座具有設計遠見的城市,更鼓勵設計師們反思設計的意義,把設計當成解決問題的工具,透過設計思維,解決社會大眾以及社會或城市必須面對的問題,進一步展現臺北設計獎「為不斷提升的城市而設計」之精神。
注:2008~2011年為臺北工業設計獎,2012年起更名為臺北設計獎。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四)合作單位:(依筆劃順序排序)
1.中華平面設計協會
2.中國臺灣工業設計協會
3.中國臺灣室內設計協會
4.中國臺灣美術設計協會
5.臺灣海報設計協會
三、參賽資格
1.全世界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團體參賽以5人為限,以其中1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
2.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且為2017年6月30日以后創作完成之作品。
四、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
(一)工業設計類
工業設計類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一般與數字應用、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二)視覺傳達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數字平面創作、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含數字印刷)等。
(三)公共空間設計類
提供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政府建筑及部分私人建筑等。
五、參賽時程
活動項目
日期
說明
報名開始
4月18日(星期四)
在線報名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
報名截止
7月18日(星期四)
臺北時間23:59(GMT+08:00)截止
在線初審
7月23日(星期二)至
8月13日(星期二)
入圍名單公布
8月16日(星期五)
將于官網公布
決選作品繳件截止
9月16日(星期一)
1.臺北時間17:00(GMT+08:00)截止。
2.收件截止日期以寄達時間為準
3.寄送或親送妥善包裝之作品至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9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新北市221汐止區新臺五路一段79號2樓。
4.工業設計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視覺傳達設計入圍者需繳交海報或實體設計作品、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或3D動畫。
決選評選
9月25日(星期三)
頒獎典禮
11月1日(星期五)
1.得獎名單于頒獎典禮當天并同時于官網上公布。
2.頒獎典禮日期為暫定,辦理地點另行公告及通知。
*主辦單位保留上述時間地點變更之權利,請以網絡公布為主。
六、報名費用:免報名費。
七、參賽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
1.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取得個人賬號。依規定填寫報名數據完成后,系統將自動寄發「賬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為使數據傳送無誤,請于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2.參賽者取得賬號后,可于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上傳檔案。上傳檔案一律為jpg、png、bmp文件格式,尺寸小于寬1190x高840像素3MB以下。請留意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3.參賽者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創作理念說明及同意「知識產權聲明」,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組別
各類規格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網絡報名階段
在線繳件
文件上傳
1.一律采取在線注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上傳作品創作理念500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3.上傳作品名稱,請以英文為主,其他語言為輔
圖檔上傳
1.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3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bmp
2.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
1.上傳作品系列圖文件(3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bmp
2.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
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并請保留原始檔
1.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5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jpg/png/bmp
2.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解析度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3MB
注意事項:請留意作品圖文件解析度是否足夠,能供評審了解作品內容及讓設計概念完整呈現。
(二)初復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e化平臺進行收件及初復選之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
(三)決選:
皆采實體作品審查,各組繳件詳細規格如下:
競賽類別與繳件規格說明
各類規格組別工業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公共空間設計類
入圍通知
決選繳件
作品繳交
1.已經商品化作品繳交實際成品。
2.未商品化之作品繳交1:1或等比例縮小之實體模型。縮小模型之尺寸需于40 x
40 x 40(cm3)~100 x 100
x 100(cm3)之總體積范圍內。
3.概念化作品繳交各切面之
3D動畫。
1.海報設計類可繳交原作品,以3張為限。
2.識別設計、印刷設計及綜合印件類作品,大小需介于
36.4 cm x 51.5 cm~180 cm x 120 cm間,以3張為限。
3.可繳交實品。
1.作品海報大小需介于36.4 cm x 51.5 cm~180 cm x 120 cm間,以5張為限。
2.繳交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縮小模型之尺寸需于40 x 40 x 40(cm3)~100 x 100 x 100(cm3)之總
體積范圍內。或以3D動畫呈現。
光盤繳交
1.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文件(需含使用說明與使用情境,張數不限、300dpi、格式
jpg/png/bmp)。
3.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4.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長寬高尺寸及制作成本費用說明)。
5.可使用影片呈現作品使用情境說明。
1.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文件(張數不限、300dpi、格式
jpg/png/bmp)(包裝設計需含使用說明)。
3.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4.可使用影片呈現作品使用展示相關情境說明。
1.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
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文件(需含使用說明與使用情境,張數不限、300dpi、格式
jpg/png/bmp)。
3.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4.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長寬高尺寸及制作成本費用說明)。
5.可使用3D動畫呈現作品空間情境。
八、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組成原則:
1.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
2.每個類別的國際評審團(初選7位,決選5位)專業人士組成,并來自兩個以上不同洲際與國籍。
3.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來,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
4.主辦單位需提供評審團之權利與義務的說明文件。
(二)評審方式
1.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數據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2.初復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e化平臺進行初復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主辦單位需將所有符合資格的作品檔案提交給評審團。初選階段
將遴選各類別10%~15%進入復選,之后再各選出17~23件作品晉級決選。
3.決選:工業設計類以實品、模型或3D動畫圖面進行評選;視覺傳達設計類以原作品或符合規范尺寸之海報輸出進行評選,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或3D動畫及符合規范尺寸之海報輸出進行評選。
4.最佳人氣獎:針對入圍決選作品票選,每人每類別最多可投1票,各類別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最佳人氣獎」。
(三)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說明
創意性
l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技術性
l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l決審模型精致度
應用性
l作品運用新材料降低污染、解決日常生活問題
l方便使用者使用
l商品化程度
藝術性
l作品美感表現
九、獎項
1.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
2.當評審團的評選為最終決定后,將不依任何第三者介入評審與參賽者而改變,且參賽者與評審團皆同意此評選過程。
(一)獎項獎金
競賽總獎金新臺幣380萬元,各類組獎項如下:
類別
獎項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臺北市長獎(新臺幣60萬元)
共1名
金獎(新臺幣50萬元)
1名/組;共計3名
銀獎(新臺幣20萬元)
1名/組;共計3名
銅獎(新臺幣15萬元)
1名/組;共計3名
ico-D特別獎(新臺幣1萬元)
--
1名
--
IFI特別獎(新臺幣1萬元)
--
--
1名
社會設計獎(新臺幣15萬元)
共1名
應用精進獎(新臺幣15萬元)
共1名
通用設計獎(新臺幣15萬元)
共1名
評審團推薦獎(新臺幣1萬元)
5名/組;共計15名
最佳人氣獎(新臺幣1萬元)
1名/組;共計3名
廠商贊助獎
視廠商贊助狀況調整
優選
預計每組若干名
說明:
1.臺北市長獎、各類組之金銀銅獎、特別獎、社會設計獎、應用精進獎、通用設計獎及評審團推薦獎
皆頒發獎座及獎狀,最佳人氣獎、廠商贊助獎及優選則頒發獎狀乙式。
2.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平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保有調整廠商贊助獎獎項數量之權利。
4.所有得獎者將公布于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二)特殊獎項說明
1.臺北市長獎:以臺北市為設計服務目標,就城市發展、市民生活及公共服務等層面,提出對用戶最具影響力,讓城市永續性進步的設計創意提案,呈現方式不限純概念規劃或實際已經執行之方案。注:本獎項就上述定義從所有參與決選的作品中進行評選。
2.社會設計獎:以創造公眾利益為前提,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利用設計思考來發掘社會亟待改善的議題,以設計方法為核心,解決人民、社會或城市必須面對的問題,并發揮設計的影響力。
3.應用精進獎:作品能突破舊有框架,利用創新材料、簡化工序、強化應用性的精進來創造商品化的價值,進而改善生活。
4.通用設計獎:設計作品必須能讓大眾通用化使用,除了考慮不同年齡層、身障者和其他弱勢使用族群,也顧及一般人的使用情況及需求所設計的產品或環境;以共融之精神,在合理范圍內能讓更多人使用或獲得,而不須特別調整。
十、注意事項
(一)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費用。
(二)所有參賽者,無論身分(學生,專業設計師或社會人士),皆需遵守本競賽所有條文規定,并平等享有獲得獎項/獎金的權利。
(三)關于參賽者
1.參賽作品之知識產權屬參賽者所有。
2.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后報導與展示之用。
3.在正式參賽前,若作品有在公開場合展出的可能,參賽者須自行確認并保護其作品之知識產權。
4.獲得臺北市長獎、各類別金、銀、銅獎、社會設計獎、應用精進獎、通用設計獎項之作品,所繳交之模型(或實品)所有權移轉臺北市政府。
5.本競賽協助國內得獎作品申請中華民國之知識產權服務。
6.所有的作品皆為參賽者的自主監督下完成。
7.參賽者同意遵守由主辦單位決定的比賽規則,并接受評審團的決定是最終決定,同時沒有其它關系人介入評選過程。
8.參賽者需為相關的審查和展覽,提供一切合理的信息和實際生產的樣品(如果需要)。
9.參賽者充分了解主辦與執行單位對于歸還作品等相關規定。
10.參賽者充分了解有關比賽所提供的信息是正確且完整的,參賽者所提供的任何個人信息,將按照主辦單位的隱私政策進行使用
11.參賽者充分了解他們的報名數據,圖像和與任何宣傳素材,可以由主辦單位在競賽中規劃的項目中
(如各種宣傳、巡回展覽、出版或委托出版等)使用。
12.參賽者在報名與提交作品時,充分了解競賽簡章的所有內容。
13.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布于官網上。
14.請自行負責寄件作品運費和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為避免進入臺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于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
15.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并請詳閱競賽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16.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參加決選之模型及作品請自行將作品包裝保護,若因包裝保護不當造成運
送過程中損壞,主辦與執行單位恕不負擔相關責任。
17.參與決選之作品(除臺北市長獎、社會設計獎、應用精進獎、通用設計獎、各類別金、銀、銅獎獲獎作品將不返還參賽模型及作品),于競賽年度相關活動完成(約12月)后將安排模型及作品返還作業,提供寄回與現場領取兩種方式,確切時間與地點將另行公告。
18.請務必選用可重復拆裝之運輸包裝材料及保護作品之支撐結構,在安排參賽模型及作品寄回與開放現場領取的過程中出現損壞情形,主辦與執行單位恕不負擔相關責任。主辦與執行單位僅負責一次返還寄送費用,如因參賽者國家海關、寄送未收、提供錯誤地址之非主辦與執行單位造成之退件因素,再次寄送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19.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供評審委員參考。
20.作者需于報名時同意「知識產權聲明書」,聲明設計作品未侵犯他人之知識產權。
21.參賽者數據將提供北市府做為推廣及輔導設計產業使用。
(四)關于得獎者
1.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后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于評審后15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2.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平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0%)。并繳交千分之四的印花稅。臺北市政府將于得獎名單公告后2-3個月辦理獎金匯款作業。
4.主辦單位將處理相關外匯作業,得獎者須提供正確之帳戶信息,以利所有的獎金款項能順利匯出。
5.競賽獎金不包含取得設計師的作品知識產權。
6.所有得獎者將公布于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7.主辦單位將不會對得獎作品進行再制的行為。
8.主辦單位將不負責得獎作品的商業開發規劃,故不提供任何開發費用。
9.獲臺北市長獎、各類別獲金、銀、銅獎、社會設計獎、應用精進獎、通用設計獎之得獎者若為非主辦國之參賽者或團體,由主辦單位邀請并提供參賽者或團體代表1人出席頒獎典禮之機票、食宿及接待費;各類別依金、銀、銅獎順序邀約,總計至多6名。
10.主辦單位保留對參賽作品進行宣傳的權利,且不涉及商業用途下,于得獎名單公告一年內,可應用作各種宣傳、巡回展覽、出版或委托出版,本(2019)年度預計舉辦一場公開展覽,發行一本成果專刊與其他平面與電子媒體宣傳計劃,不另支付費用。
(五)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數據作為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認證規格,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數據及實品。
(六)主辦單位僅針對得獎作品進行宣傳活動,任何未入圍作品,將不會被使用或是公開。
(七)資格取消
1.報名繳交作品裱板檔案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入圍資格。
2.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2017年6月30日之前創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并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3.未能于決選繳件截止日前完成決選模型、光盤和電子文件繳件者,視同放棄進入決選資格。
4.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并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5.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經決選評審審
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并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6.評審委員之個人、親友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且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參賽者任何協助與咨詢。
7.參賽者之個人、親友、及所屬公司直接或間接參與評審過程,并提供參賽者任何協助或咨詢者,將自動取消參賽資格。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并公布于官網。
十一、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9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聯絡人:吳小姐/吳先生
電話:+886-2-2698-2989分機3064/2642
電子信箱:taipeidesignaward gmail.com/3064 cpc.org.tw/2642 cpc.org.tw
傳真:+886-2-2698-9335
地址:新北市221汐止區新臺五路一段79號2樓
競賽官網:
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